
董事簡歷
董事長
民國七十六年加入董事會
傅佩文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來即擔任本公司董事長,曾於六十七年創立佳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研製鞋業並任職董事長至一O一年八月。且於七十六年與許敏川董事及其他業界集資創立本公司。同期間並與工業技術研究院工業材料研究所簽訂IR9400&LED單晶、磊晶製程放大與建廠合作計劃,傅佩文董事即獲推選為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
民國七十六年加入董事會
許敏川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來即擔任本公司董事,七十年創立永家興實業公司,為一專業兒童用品公司並擔任負責人至今,七十六年與傅佩文董事長及其他業界集資一起創立本公司,本人七十六年至八十六年間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八十六年至一0二年許敏川董事獲推選為本公司副董事長。
董事
民國七十七年加入董事會
許景河先生曾於六十年考取全國金融乙種特考第二名,進入臺北巿銀行任職九年,離職後白手創業成立欣伯國際集團至今,主要業務有食品進口業務。且於七十三年當選第一屆雲林十大傑出企業家。八十二年成立澳洲臺商投貿易協進會被推選為創會理事長至今,八十五年獲遴選為中華民國傑出企業家,曾於八十九年至九十三件任聘經濟部兼任顧問,近年來在事業成就之餘,更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工作及以在海外作實質提昇臺灣國際影響力工作者。
董事
民國九十二年加入董事會
鄧及人先生民國七十七至八十三年,曾任工研院材料所光電半導體組副研究員工研院光電所光電半導體組研究員,從事光電半導體元件研究開發相關工作。民國八十三年至九十一年歷任本公司研發部、工程部、生產部等部門經理、廠長、協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長,並於九十年榮獲經濟部工業局年度傑出經理人獎。
董事
民國七十七年加入董事會
葉啓昭先生畢業於美國舊金山大學,民國八十二年進入中和紡織公司任職迄今,歷任該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目前擔任中和紡織董事長。民國八十四年創立弘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務,並擔任該公司董事長一職。
董事
民國一O七年加入董事會
李照祥先生,畢業於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系及Golden Gate University LLM,並曾任職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的法律相關方面專任講師,教授經驗達二十幾年。
獨立董事
民國一O四年加入董事會
江耀宗先生,曾任臺北巿政府捷運工程局總工程司、副局長、局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航空(股)公司董事長;中國鋼鐵(股)公司及高雄捷運(股)公司董事長;中鋼碳素化學(股)公司董事長;現任臺灣高速鐵路(股)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民國一O四年加入董事會
黃雅惠律師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系法學組、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也持續於臺灣大學EMBA管理學院進修,曾任職於臺灣高等法院及臺北、板橋、桃園等地方法院擔任法官,現任臺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室副總經理一職。
獨立董事
民國一○七年加入董事會
林宗燕會計師現任林宗燕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民國七十二年取得美國東新墨西哥州立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後,在美擔任紐約香港銀行徵信部徵信員,民國七十四年考取紐約州會計師後加入當地會計師事務所為資深查帳員。七十九年返臺加入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部副理,八十一年擔任 Deloitte 關島事務所經理,八十二年晉升為合夥會計師,八十三升任為新竹分所主持人,九十一年擔任經營管理委員會委員至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結合日,擔任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期間,服務的客戶主要為半導體業及其他高科技相關產業的公司居多數。
職稱 | 姓名 | 性別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 |
董事長 | 傅佩文 | 男 | V | ||
董事 | 許敏川 | 男 | V | ||
董事 | 許景河 | 男 | V | ||
董事 | 葉啟昭 | 男 | V | ||
董事 | 鄧及人 | 男 | V | ||
董事 | 李照祥 | 男 | V | V | |
獨立董事 | 黃雅惠 | 女 | V | V | V |
獨立董事 | 江耀宗 | 男 | V | V | |
獨立董事 | 林宗燕 | 男 | V | V | V |
一、董事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核 心 項 ╲ 目 ╲ 董 ╲ 事 姓 名 |
基本組成 | 產業經驗/專業能力 | ||||||||||||||
國籍 | 性 別 |
兼 公 司 員 工 |
年齡分佈 | 獨董任期 年資 |
||||||||||||
51 至 60 |
61 至 70 |
71 至 80 |
3 年 以 下 |
3 至 9 年 |
9 年 以 上 |
財 會 |
行 銷 |
經 營 管 理 |
產 業 知 識 |
法 律 |
風 險 管 理 |
資 訊 科 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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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佩文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
許敏川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
鄧及人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
許景河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
葉啓昭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
李照祥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
江耀宗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
黃雅惠 | 中華民國 | 女 | V | V | V | |||||||||||
林宗燕 | 中華民國 | 男 | V | V | V | V |
二、董事會政策兼具專業性、獨立性、多元性
(節錄本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守則..)
第三章 強化董事會職能
第一節 董事會結構
第二十條 (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
本公司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董事會結構,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衡酌實務運作需要,決定五人以上之適當董事席次。
董事會成員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